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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夜未了情

作者:芦笛(美国)

摘自:海纳百川 www.hjclub.com 

     楼下汉城王小友谈起最合他心意的一夜情,我这老朽(用曹孟德的话来说是“尸居余气”,再严重点就是“冢中枯骨”,用秦昭公客观的话来说是“中寿,尔墓木拱矣”)看了,觉得固然惊心动魄,但罗曼缔克到吃勿消:真要让小王实现了他心目中最合意的一夜情,次日清晨他真会徐仰药自尽么?我看难说。没准他醒过来,看着身边没化妆的艳后泛黄肿胀的面颊,难看的睡相,再想想昨夜的欢好,觉得也不过尔尔,不禁大起悔意,把那毒药(氰化钾?)扔进艳后那正在半张着打呼噜的嘴里去也未可知。 

     这些话当然是荷尔蒙大幅度消退的老同志煞风景的冷言冷语,知道正值豆蔻年华,意气风发(或曰激素大量分泌)的少男少女们听不进去。勿过,老芦也不是生下来就成了糟老头子,当年也曾年轻过来(似乎是前生的事了,有点柏拉图“回忆说”的味道),但即使是在血热如沸的岁月,我这个感觉也早就有了。 

     我常常觉得,性事之所以如此了不起,占据了根本不该占据的地位,基本是文人大肆炒作的结果。记得有部好莱坞电影说,美国真正的宗教是性,我觉得不错,唯一需要修改的就是,现在性不但成了西方世界唯一生机勃勃的宗教,而且正以雷霆万钧之势,排山倒海之力磅礴于全世界,而葆其美妙之青春。这结果,就是全民产生了持久的集体误会,大家把那事看得太过于了不起,如同上天堂一般。所以小王才会觉得“夕闻道,朝死可矣”,既然到过天堂,当然尘世也就无足流连了。

     小芦当年也曾是这拜性教徒一员,在那个时代算是异类吧。跟现在早熟的小青年不同,我的性意识是到高二才觉醒的,就那样也算先知先觉了。觉醒之后再用新的视野看西方文学名著,对那神秘的禁果便充满了无穷无尽的美好的幻想和憧憬。 

     论对性的煽惑力,经典文学名著远远超过色情网站,它的特点是“引而不发”,不是展现无遗,而是把无穷想像留给读者本人,深得国画“留白”的要旨,真正的魅力在于让你自己往里面加添了无数神秘美好的场景,而那些美好想像是绝对无法在现实世界兑现的。 

     我至今还历历记得雨果在《悲惨世界》中描写的少男少女们的郊游:热恋中的情侣钻进树丛,男孩为身后女伴那姣好的头拨开树枝。那动作非常简单,可读来让我神往无限。更记得莫泊桑小说(那难得是个长篇,只是题目和基本情节都忘了)中一对情侣坐在月光下静静地看着脚下的沉静的湖泊的美景。在我年青的心中,那就是我栖息的伊甸园。

     可可就是我一厢情愿地注入浪漫幻想的第一个对象,那结果大家都知道,已经写在我的回忆录里了。我的痴情和现在的少男少女们的区别大概在于,我虽然堕入了痴狂的爱河,也经常独自编织幻梦,但哪怕是在最狂野的想像中,我也从没跨过“质变”的那道高门槛去──我对心目中的女神是如此敬重,绝对无法容忍自己用任何轻微的邪念去亵渎之。要到后来,我才会不胜惊愕地发现,其实女性暗自盼望她心爱的男子去亵渎她。如果你不这样做,人家倒会若有所失,似乎那是自己缺乏吸引力的证明。

     等到后来终于尝了伊甸园的禁果,不禁大失所望:不就是康德老先生说的“一大堆毫无意义的动作”么?和我原来期待那溢光流彩的圣殿相比,那实在太也平平无奇。唯有停留在想像中的事物才是最珍贵的,现实生活向我再一次证明了这个心理价值规律。 

     所以,如今回首往事,我连新婚之夜的情景都想不起来,永远珍藏在心底的,还是那些珍贵镜头:那天风和日丽,万里无云,我和她沿着海边走下去,走过许许多多的渔村,走过许许多多的田野。在一株百年老树后,我望望四面无人,迅速地把她拥在怀里,匆忙地在她的面颊上啄了一嘴……在一个晴朗的初夏之夜,我紧拥着她坐在竹林里,月光如水,染得外面整个天地银装玉砌,流萤在我们身边飞舞,在竹丛的阴影中时明时灭……这些才是永不褪色的宝贵的记忆,是晦暗人生难得的亮点之一。

     更可贵的,其实是激情沉淀之后结晶出来的越老越浓郁的亲情。那是无数个风雨晨昏的平凡关注,是柴米油盐熏陶出来的庸俗操心,无数无足轻重的水滴汇聚起来,就成了深不可测的汪洋。 

     我至今还记得,而且永远记得,那时她和孩子刚来不久,一天我深夜从学校回家,半道上从摩托上摔下来,被警察送到了医院。次日她带着孩子,沿途用哑语向路人打听医院在哪里。两三英哩的路,她和孩子兜了无数圈子,竟然走了将近一天。 

     最后她和孩子终于出现在急诊病房里,我的第一句话却是:“听着,要是我以后出事死了,你就带着孩子去找大使馆,要求他们把你们送回去。咱们有多少多少存款,账号是多少多少。到时你请学联帮忙,把钱全取出来,不要捐献给银行……” 

     那一瞬间,她好像给雷电击中一般,惯有的羞涩刹那间蒸发得无影无踪。她吓坏了,什么也不顾地冲上来紧紧抓住我的手,连声惊问:

     “什么?你说什么?你没事吧?你没事吧?” 

     我这才反应过来,自己吓坏了她: 

     “没事,你放心,我不过是脑震荡,静养两天就会好的。我刚才说那些话,是我醒过来后一直在想着的。这事故提醒了我,我必须把应该交代的事交代清楚,这样万一出了事我不在了,你们娘俩在异国他乡才不会马上走投无路……” 

     “我不许你说这种话!你不会出事的!你要长命百岁,我死了你还会活下去的!” 

     就这样,直到今天,她也弄不明白我们究竟有多少存款,有几个账户,股票就更别提了。这在她似乎成了一种心理保障:只要她永远弄不明白这些事,我就会长命百岁地活下去。 

     就是因为勘破了这平凡的人生哲理,我才无法理解那些“爱情数学家”们。现在流行的就是这种“爱情数学论”:性伴侣越少,也就越吃亏。用某位佛学深湛的女居士的话来说就是:如果您这一生没抛弃过几个人,也没让几个人抛弃过,您这辈子也就白活了。所以,生命的价值,正比于性伴侣的数量。 

     这可能也有道理吧,但实在超出了我的人生经验。早在旧作中说过了,存在就是被感知,生命不过是记忆,而性经验来如疾风,去似狂飙,难以在记忆中留下长久的痕迹。长驻在记忆的宝库里的财富,还是太太那充满恐惧和焦虑的眼睛,以及她不顾孩子在旁,紧握住我的手显示出来的异乎寻常的力气。性伴侣越换得频繁,这种感情经历也就越贫乏,这才是真正白活了一场,等到人生走到尽头时,便连温暖残生的回忆都没有,堪称一文不名。 

     多年前,一位知心朋友来电话,说她要回国了,让我前去帮她拉行李。我当然义不容辞,问她我去后住在哪里。她说,她从原来的房子搬到学生公寓里去了,只有一间房间。仓促之间找不到地方,我去了就干脆和她睡在一个房间里算了。她睡床上,我睡地板,反正她知道我是君子,没什么关系。

     老芦当然决非柳下惠,但过去每次回母校,倒都是在她家住的。有几次去正赶上暑假,她的同屋全回家去了,偌大的房子里也就只有咱俩。她住楼上,我在客厅里安营扎寨。虽然她的房间根本就没锁,但那毕竟不是同一房间。如今她却建议我睡在她的床下,这我还从未经验过。 

     沉吟了一阵,我于是委婉地说,那不行,我不能毁了她的清誉。学生公寓我知道,一道门里有很多房间,彼此基本没什么来往,谈不上什么了解。人家只看见我进她房间去就没出来,难免会有流言出来。如果她找不到地方,那就给我订个旅馆吧。她要觉得让我出力还掏钱不过意,那旅馆费就由她出行了。

     这就是我的一夜不了情。后来有人告诉我,我如此假清高,其实伤了对方的心。说得我疑惑不定。活到那阵子,我早知道女性盼望被自己喜欢的男性亵渎的心理了,但又觉得这位朋友非常单纯,应该不会想到这些上去。想来想去,最后觉得我的作法还是对的。朋友难得,情人不稀罕。就算人家真有那个意思,把一位知己降格为情人,把单纯轻松的友谊降低为少不了叹息和眼泪的暧昧恋情,对双方而言都是愚不可及的蠢事。上面已经说过了,唯有停留在想像中的事物才最完美,因而也就最珍贵,感情又何尝不如此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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